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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中关于买卖合同的10个法律知识
来源:贵州冠科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22-11-10 浏览次数:2978次

生活中关于买卖合同的10个法律知识

1.与谁交易要弄清

交易前要了解交易对象的身份信息:自然人需确定姓名、住址、出生年月、公民身份号码等;企业或其他组织需确定准确的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住所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合同经办人、联系电话等,合同中记载的公司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,不使用简称或缩写。


2.印章文字细辨明

买卖合同中,交易对象可能会用写有不得对外建立业务关系、不得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字样的印章签订合同。此时应提出质疑,并要求对方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等有效印章。


3.代理权限审查清

在签订买卖合同前,应当审核签约人是否获得交易对象授权,尤其在合同未加盖交易对象印章时,更应要求签约人提供相关授权手续。


4.公司信誉记于心

交易对象的信誉往往影响其履约能力,在缔约前应尽可能多渠道、全方位了解交易对象的经营状况和征信信息,做到心中有数。


5.文字用语需准确

签订完备的书面合同。避免使用订金、保证金等不规范用语,准确使用“定金”的表述,或明确约定定金罚则内容;如有保证担保,应约定明确的提供保证担保的意思表示,避免使用由对方“负责解决”、“负责协调”等含义模糊的表述;正确使用标点符号。


6.数量质量先说清

合同应当明确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,注意计量单位的使用和书写正确;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,写明国标、行标、企标或详细描述质量要求;对产品验收、产品异议期等进行明确约定;对拒收货物的处理进行明确约定。对于分批次供应的货物,应当约定做好产品封存,防止事后质量鉴定时无法取样。


7.履约要求全列明

合同对于履行方式、期限、地点等履约要素的约定应全面、具体。合同签订后,如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、期限、地点等进行变更,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。


8.约定担保莫轻率

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“连带保证”或“一般保证”,无明确约定的,视为一般保证;合同中约定了抵押的,应当至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;约定质押的,办理交接,实际占有质押物或权利凭证。


9.违约条款要合理

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金主张无法得到法院支持,可能会产生诉讼风险。


10.送达地址别忘记

为避免诉讼发生后当事人下落不明影响诉讼进程,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司法送达地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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